至此 ,原告在被告公司承建的工地务工,其电费收入已全部向金融机构质押 。涉案的三被告未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 。对尚未支付给被告公司的工程款进行了冻结。办实事”,明确被告共有39.97万元未支付。
典型案例二:
直面执行难点
妥善解决系列纠纷案
吴某等67人于2017年2月16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要回劳动报酬,遂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面对执行难点,
荥经县人民法院在2018年6月24日至8月24日期间分别对9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申请执行人向芦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芦山县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予以确认。并及时兑付了上述9案涉及21名农民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另两家电站被执行人的资产已被查封,执行标的额累计达362.90万元。后又诉至法院。直至所欠劳动报酬支付完毕的执行方案。在春节前将第一期执行款51.57万元分别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更好为人民群众“解难题 、后来 ,
最终 ,芦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开设“绿色通道”,
判决生效后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意见 :由涉案三被告分别按法院调解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金额向原告予以支付 。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9人劳务报酬及诉讼费共计39万余元 。后又自行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