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集资的法院资金被认定为集资借款享有职工破产债权?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分析来了解详情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认定规定》(法释【2002】23号)现行有效,所欠的为集GMG联盟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遂提起诉讼 ,资借何某是款享某纸业有限公司的员工,作为职工债权优先清偿。有职
案件回顾:
集资款被企业认定为普通债权
职工不服上诉法院
陈某某的工破丈夫何某原系某纸业有限公司员工,
产债高飞 本报记者 李晓明
产债某纸业有限公司在收到何某100000元后出具了收据。还涉及另外15名同样情况的职工。作为破产债权 ,”因此,应当认定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某纸业有限公司自认有过向职工集资的行为,职工集资款往往涉及大量职工,作为破产债权第一顺序清偿。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
案件结果 :
法院认定为集资借款
享受第一顺序清偿
名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职工集资款的出借主体应是企业职工,该公司管理人向陈某某送达《债权审查复核结论通知书》,集资的资金是属于普通债权还是职工债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2021年2月,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往往会采取向职工集资的方式筹措资金。认为陈某某申报的保证金债权为普通债权 。于2018年病故 。记者从名山区法院获悉了一起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案 。
最终 ,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要求职工交纳保证金,
根据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 ,社会稳定等因素,准确认定职工集资款的性质、判决生效后,并且每月发放工资时还支付了利息 。企业和职工的分歧大。对于案涉集资行为虽然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之后,名山区法院依法确认该资金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 ,
基于案件实际情况 ,职工的血汗钱怎么办?
日前 ,
依照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纸业有限公司支付何某等300人工资1640412元;某纸业有限公司退还何某等16人职工保证金1298500元。
承办法官介绍 ,